序号 |
工作程序 |
学位类型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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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 |
硕士(学术型硕士、同等学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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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申请学位材料审查 |
9月1日~9月11日,个人提交科研纸质材料,需在研究生系统中填报上传个人科研成果。 |
9月1日~9月10日,个人或班级统一提交科研纸质材料,需在研究生系统中填报上传个人科研成果。 |
学位申请人根据《437ccm·必赢国际2023年博士/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按时提交各阶段所需的材料。 |
2 |
结题考核(预答辩) |
9月6日-9月19日, 结题通过后上传系统并提交纸质版材料(一式两份)到研办 |
9月10日-9月24日,由各专业方向自行安排,结题通过后上传系统并提交纸质版材料(一式两份)到研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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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论文检测 |
9月27日-9月29日,个人提交论文到管理系统 |
9月28日-9月29日,个人提交论文到管理系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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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论文检测结果反馈导师和学生 |
9月29-30日, |
9月30日 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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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在“研究生信息系统”中上传学位论文 |
10月8日前,个人上传,导师系统中审核,研办通过后不允许修改论文,提交纸质版送审资格审查表到研办。 |
10月15日前,个人上传,导师系统中审核,研办通过后不允许修改论文,提交纸质版送审资格审查表到研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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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论文双盲送审 |
研究生院10月9日左右送审,送审时间约35日 |
学院10月18日送审,送审时间约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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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办理论文评审费和答辩费的转账 |
9月30日前,留学生、第二次申请学位人员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转账手续。 |
9月30日前,留学生、第二次申请学位人员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转账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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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接收并反馈评阅意见给导师和学生 |
11月20日左右 |
11月8日左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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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答辩资格审查 |
11月20日—11月21日,提交答辩资格审查表和论文盲审意见修改意见表纸质版给研办 |
11月10日-11月12日,提交答辩资格审查表和论文盲审意见修改意见表纸质版给研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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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答辩学位论文简况公示 |
11月22日-11月24日,学院网站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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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论文答辩 |
11月24日-12月7日,研办安排,答辩后提交论文答辩意见修改认定表。 |
11月15日-12月7日,由各专业方向自行安排。答辩后提交论文答辩意见修改认定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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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各答辩小组上报材料到研办 |
12月8日—12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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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学院学位评定 |
12月10日—12月15日学院将申请学位名单及学院分委员会审议材料上报校学位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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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学校学位授予 |
12月底授予学位(博士学位授予需公示3个月) |
备注:
1.因论文盲审时间不可控,学院可提前安排和完成相关工作;2以上时间点为最后截止时间点,因个人或学院未能完成,延期至下个季度办理。